黄耀宏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法采矿案
10月10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耀宏等29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采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耀宏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66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部分被告人并处财产刑。
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梁家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