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为谋取利益,明知是质量不合格的口罩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销售伪劣产品罪从重处罚
————杨荣城销售伪劣产品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65|L070|S06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0.03.17
  • 【当事人】 杨荣城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行为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为谋取利益,明知是质量不合格的口罩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案例正文

杨荣城销售伪劣产品案

  3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销售伪劣口罩案,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杨荣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使用帮助|网站地图|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5 人民法院出版社版权所有

网络视听许可证0108283号  京ICP备11020318号-2

二维码扫描二维码手机访问
发送邮件
文件下载
确定 取消

注意:下载异常请查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