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口罩(无生产企业,无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无生产日期、批号)一般结合质量检验可认定为伪劣产品;如果行为人宣称为“医用口罩”并通过仿制证明材料、包装、标识等让人误以为是“医用口罩”出售,或者购买人明确购买“医用口罩”而行为人默认的,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行为人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伪劣防护物资,金额分别达到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全案按照处罚较重的量刑幅度认定为犯罪未遂。——徐某、王某销售伪劣产品案
行为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为谋取利益,明知是质量不合格的口罩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从重处罚。——杨荣城销售伪劣产品案
行为人作为医药行业从业人员,为牟取个人非法利益,无视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违背为人民健康负责、诚信可靠的从业准则,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明知是质量不合格的伪劣防护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为预防再犯罪,应对其依法处以“从业禁止”。——江萍、罗庆中销售伪劣产品案
行为人购买消毒用品后,对消毒液掺水、勾兑后予以出售,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的,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王某忍等3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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