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王志伟等8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单位行贿、行贿案
今天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王志伟等8名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单位行贿,行贿一案。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3050万元;被告人王志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150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二年零三个月不等,并分别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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