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利用当地地缘优势,纠集多人逐步形成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打压同行业竞争对手,欺行霸市,在行业及地域内逐渐形成强势地位,积累一定的经济实力,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应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宋琦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80|L070|S09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0.02.28
  • 【当事人】 宋琦;宋鹏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范春生(新华社)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行为人利用当地地缘优势,纠集多人逐步形成以其为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压同行业竞争对手,欺行霸市,在行业及地域内逐渐形成强势地位,积累一定的经济实力,该犯罪集团在当地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案例正文

宋琦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


  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辽宁宋琦宋鹏团伙涉黑案28日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该犯罪集团组织者宋琦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十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2名被告人获有期徒刑等刑罚。

  案情

  经审理查明,近年来,宋琦利用丹东下辖东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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