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人员明知犯罪人是杀人凶手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的,应认定为徇私枉法罪
————杨军、黄炳松等徇私枉法、蒋爱国玩忽职守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65|L070|S06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原靖州县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19.12.30
  • 【当事人】 杨军;黄炳松;邓水生;刘洪波;蒋爱国;陈守钿;曹日铨;杨荣安;陈领;杨学文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他不受追诉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陈文广(新华社)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行为人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知犯罪人是杀人凶手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的,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案例正文

杨军、黄炳松等徇私枉法、蒋爱国玩忽职守案


  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对新晃涉“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公开宣判。对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均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怀化市公安局原侦查员、法医邓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对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洪波、新晃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守钿、原大队长曹日铨、原侦查员陈领、新晃一中原办公室主任杨荣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怀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文、新晃公安局原局长蒋爱国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案情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22日,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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