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为由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的,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曹斌铭集资诈骗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72|L070|S075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19.11.26
  • 【当事人】 曹斌铭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以下行......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赵兴武(人民法院报)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为由,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案例正文

曹斌铭集资诈骗案


  今天,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斌铭集资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斌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曹斌铭继续退赔。

  案情

  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曹斌铭先后成立并实际控制南京华越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福晚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华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江苏福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华晚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爱晚系”公司。在此期间,被告人曹斌铭以年化收益率8%至36%的高额回报为诱饵,以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合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为由,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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