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法律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所吸收的资金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致使不能返还,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老年人为主要集资对象,以发优惠券和高额年化收益率回报为诱饵,以签订合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为由,通过虚构投资途径、夸大经营规模及投资价值等方式,骗取集资参与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曹斌铭集资诈骗案
行为人成立多家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骗取数千名被害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段议雄、李建中等32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为由,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曹斌铭集资诈骗案
行为人雇佣他人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以发放宣传单、借助媒体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采用重复配置转让债权列表等欺骗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薛秀丽集资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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