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应当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担当拥军优属政治责任的重要方式,作为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的具体举措,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拥军优属
————王某德、王某彪司法救助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50|L050|S05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1.06.25
  • 【当事人】 王某坤;王某德;王某彪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司法救助具有一次性、救急性特点。检察机关应当注重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多元、长效救助,推动搭建或参与由政法各单位、政府相关部门乃至社会力量组成的工作机制,通过汇聚各方力量,形成救助帮扶合力。检察机关应当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担当拥军优属政治责任的重要方式,作为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的具体举措,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拥军优属。

案例正文

王某德、王某彪司法救助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坤,男,无业。

  被害人王某德,男,退役军人。

  被害人王某彪,男,退役军人。

  被告人王某坤与被害人王某德、王某彪均系同村村民。2020年10月22日,王某坤因未收到同村村民王某国家举办的葬礼的邀请,产生不满,将菜刀和剪刀藏于腰间,前往王某国家滋事。当日12时20分许,王某坤来到王某国家门前,王某德对其进行劝阻,王某坤遂持携带的菜刀连续多次向王某德挥砍,致王某德背部、左臂等多处受伤。为制止王某坤行凶,王某彪帮助王某德对王某坤进行拦阻、控制。在此过程中,王某坤持剪刀猛刺王某德右胸部致其死亡,又将王某彪右胸部及左腋刺伤。王某坤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害人王某德系锐性物体作用于躯干及左侧上肢,心包腔内积满不凝血及凝血块,心包填塞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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