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左德刚故意杀人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与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
案情
2007年2月25日上午,周杨尸体在安徽省颍上县江店孜镇原区政府公用厕所粪坑内被发现,经鉴定,周杨系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左德刚等五人犯盗窃罪,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案历经法院多次审理,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曾两次不予核准对左德刚的死刑判决。
2020年5月25日,安徽高院对本案作出判决,以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一审判决对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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