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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网上追逃,针对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持刀疯狂袭击,造成警务人员死亡、受伤的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马伟兵、马洪兵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72|L070|S075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0.11.24
  • 【当事人】 马伟兵;马洪兵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赵德刚 赵大为 陈俊声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行为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网上追逃,针对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持刀疯狂袭击,造成警务人员死亡、受伤的严重后果的,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案例正文

马伟兵、马洪兵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案


  今天上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7·6”暴力袭警案,以犯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马伟兵、马洪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6日上午,淮安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务人员王涛(殁年32岁)、王春坤、吴骏和安业雷(殁年32岁)等4人,接受命令前往淮安市生态文旅区排查并伺机抓捕网上通缉人员马洪兵。当日10时许,王涛等4人在板闸家苑某楼504室马某兵(系马伟兵三弟)家发现马洪兵,遂表明警察身份并要求其配合警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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