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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贩卖毒品为目的,多次从他人处购买毒品,并运输至多地进行贩卖的,应认定为贩卖、运输毒品罪
————杨琨、谭建军等人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洗钱、妨害公务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72|L070|S075
案例要旨

  行为人以贩卖毒品为目的,多次从他人处购买毒品,并运输至多地进行贩卖的,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案例正文

杨琨、谭建军等人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洗钱、妨害公务案


  今天,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琨、谭建军等20人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洗钱、妨害公务案一审公开宣判。
  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3月,杨琨单独或者伙同谭建军、李叶多次以贩卖为目的从谭锦文、陈珠宝、“小文”、陈木然(已判决)等人处购买毒品,然后伙同龚俊、杨建文、伍宏云、周再桃等人将毒品运输至邵阳市、新化县等地,进行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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