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承租、设备采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行为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医疗设备、耗材销售及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谭仁林受贿、单位受贿案
行为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及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家属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杨克勤受贿案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在监察委调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在开庭审理时翻供,拒不供认主要犯罪事实的,依法不构成坦白。——冯某勇贪污、受贿案
行为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单位或个人给予的现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徐光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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