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平台给消费者的出行带来了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隐患,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网络平台更应当肩负起对乘客的安全保障义务
————钟元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50|L050|S05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19.02.01
  • 【当事人】 钟元;赵某某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客观方面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行为人作为网约车司机故意杀害乘车人的,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网约车平台给消费者的出行带来了巨大便利。然而和传统出租车业务相比,网约车在车辆准入、平台监管、安全防范、司机素质、应急处理等方面均有一定的隐患,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网络平台更应当肩负起对乘客的安全保障义务。

案例正文

钟元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案


  案情简介:钟元因赌博欠债,遂预谋抢劫并购置工具放在其驾驶的轿车内,意图在从事滴滴顺风车营运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

  2018年8月24日,钟元通过滴滴软件接到女乘客赵某某(女,殁年19周岁)的滴滴顺风车订单,当日13时28分许,钟元接上赵某某,当车行至山路时,钟元采取持刀威胁、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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