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分别认定为受贿罪和贪污罪,予以数罪并罚
————王守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65|L070|S06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19.11.27
  • 【当事人】 王守成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守成 德亮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行为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对其予以数罪并罚。其拥有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的,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案例正文

王守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今天,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对张家口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守成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公开宣判,依法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罚金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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