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按揭业务、融资担保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应认定为受贿罪
————屠国军受贿、玩忽职守、贪污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72|L070|S075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0.03.23
  • 【当事人】 屠国军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赵霞(人民法院报)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行为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按揭业务、融资担保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案例正文

屠国军受贿、玩忽职守、贪污案


  今天,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宁夏担保集团原董事长屠国军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贪污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
  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6月至2016年7—8月期间,被告人屠国军在担任银川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宁夏银行副行长、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按揭业务、融资担保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1次收受或变相收受他人所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使用帮助|网站地图|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5 人民法院出版社版权所有

网络视听许可证0108283号  京ICP备11020318号-2

二维码扫描二维码手机访问
发送邮件
文件下载
确定 取消

注意:下载异常请查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