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在申报项目过程中,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单位在收购其他公司股份后,给予他人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同类职务犯罪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其他单位”的特征,属于作为被害单位的“其他单位”范畴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可以成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业主委员会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账户内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具有属于自己的财产,业主委员会名下的银行账户内资金应视为“本单位资金”。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业主委员会资金归个人使用,用于营利活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诉王江浩挪用资金案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行政主管机关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统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设立有基本存款账户,拥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并控制管理业主共有的财物,可以视为刑法意义上的“其他单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擅自挪用单位资金,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王江浩挪用资金案
行为人在申报项目过程中,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单位在收购其他公司股份后,给予他人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案
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企业家在生产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明确有关犯罪的认定标准,严格认定罪与非罪的界限,体现党中央国务院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政策主张,有助于形成尊重和保护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张文中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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