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组织的暴徒在火车站砍杀群众造成多人死伤的,以故意杀人罪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数罪并罚
————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组织、领导恐怖组织和故意杀人案、玉山·买买提、帕提古丽·托合提参见恐怖组织和故意杀人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50|L050|S05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14.09.12
  • 【当事人】 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帕提古丽·托合提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同时实施杀......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恐怖组织的暴徒在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砍杀群众,造成多人死伤的,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数罪并罚。

案例正文

  
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和故意杀人案、帕提古丽·托合提参见恐怖组织和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

  2014年3月1日,一伙暴徒在昆明火车站持刀砍杀无辜群众,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伤,其中40人重伤。

  【裁判结果】

  法院经依法审理,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死刑;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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