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刑事诉讼的基石,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于在案发现场提取的物证等实物证据,未经鉴定,且在诉讼过程中丢失或者毁灭,无法在庭审中出示、质证,有罪供述的主要情节又得不到其他证据印证,而原审裁判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行为人与情人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行为人的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的,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系共同犯罪。——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案
行为人因对家庭和社会不满,在公共场合以杀害无辜群众报复社会,造成多人死亡受伤的严重后果的,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吴亮故意杀人案
司法救助具有一次性、救急性特点。检察机关应当注重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多元、长效救助,推动搭建或参与由政法各单位、政府相关部门乃至社会力量组成的工作机制,通过汇聚各方力量,形成救助帮扶合力。检察机关应当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担当拥军优属政治责任的重要方式,作为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的具体举措,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拥军优属。——王某德、王某彪司法救助案
行为人携带管制刀具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调戏被害人遭拒后,当众持刀具捅刺被害人身体重要部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俊锋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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