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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学盗窃爆炸物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
  • 【案由】
  • 【文书类别】裁定书
  • 【审理法院】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吴晓慧
  • 【裁判时间】2013.10.09
  • 【当事人】  杨学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
  • 【案例来源】
  • 【案号】(2013)铜中刑执字第613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向俊
  • 【书记员】张金勇
  • 【裁判结果】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17......
案例正文
杨学盗窃爆炸物案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3)铜中刑执字第613号

  罪犯杨学。现在贵州省大硐喇监狱服刑。
  2007年11月20日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作出(2007)荔刑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杨学犯盗窃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宣判后即交付执行。2011年10月17日本院作出(2011)铜刑执字第496号刑事裁定,对该犯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自2007年7月22日起至2016年1月21日止。执行机关贵州省大硐喇监狱于2013年9月16日向本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2013年9月26日本院立案受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执行机关提请减刑的理由和意见: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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