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一)基本案情
2010年,被告人周某某、蒋某某共同出资设立徐州融泰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招募被告人冯某、李某、苗某、庄某等人加入,通过制定相关纪律、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惩罚违反纪律的组织成员,奖励“业绩突出”的组织成员,形成了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被告人周某某、蒋某某依托二人名下的徐州金澳工贸实业公司、徐州市汇典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在徐州市市区、沛县、新沂以及安徽宿州等地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周某某、蒋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冯某、庄某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李某、苗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刘某、朱某、欧某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0至2018年间,该组织采取向银行工作人员行贿、伪造贷款资料等方式,骗取银行巨额贷款,向多家企业和个人高利放贷,谋取非法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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