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为逃避酒驾处罚,驾车加速强行连闯卡点,造成执行交警死亡、受伤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赵玉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80|L070|S09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0.11.27
  • 【当事人】 赵玉林;单立冬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的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李长文(人民法院报)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行为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拦截检查时,为逃避酒驾处罚,不顾在场人员安危,驾车加速强行连闯卡点,造成执行交警死亡、受伤的严重后果,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例正文

赵玉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11月27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赵玉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赵玉林上诉,维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赵玉林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案情

  黑龙江高院二审审理查明,2019年2月14日21时20分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双城镇精兵胡同两侧设置两处检查卡点,依法对过往车辆驾驶员酒驾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