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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分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取非法手段当选当地村支部书记,逐步形成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有组织的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应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葛七宝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盗窃、强迫交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妨害公务、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聚众斗殴、职务侵占、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妨害作证、帮助毁灭证据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65|L070|S06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0.09.04
  • 【当事人】 葛七宝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贺雪丽(人民法院报)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行为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取非法手段当选当地村支部书记,逐步形成以其为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一系列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案例正文

葛七宝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盗窃、强迫交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妨害公务、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聚众斗殴、职务侵占、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妨害作证、帮助毁灭证据案


  今天上午,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葛七宝等53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公开宣判。
  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被告人葛七宝联合家族势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取非法手段当选为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事处北辰村党支部书记。在把控北辰村两委会后,葛七宝等人垄断村域资源,通过大肆采挖砂石、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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