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逃离,在市区内高速行驶,造成多人死亡、受伤的严重后果和财产损失的,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72|L070|S075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0.11.06
  • 【当事人】 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的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赵栋梁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交通法规和公共安全,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逃离,在市区内高速行驶,造成多人死亡、受伤的严重后果和财产损失的,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例正文

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开宣判。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谭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情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3日19时许,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一烤串店聚餐饮酒后,谭明明驾驶豫NE5S55玛莎拉蒂越野车拉着刘松涛、张小渠离开,沿永城市东城区沱滨路、文化路等多条城市路段行驶。行至花园路时,连续剐蹭停在路边的6辆汽车后,又接连与对面驶来的一辆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相剐碰,因无法通行被迫停下,被撞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坐在后排的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紧离开。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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