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主体身份 退休人员 以借为名
【案件索引】
一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8刑初732号(2016年12月8日)
二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京01刑终249号(2017年4月25日)
【基本案情】
被告人翟金凤于1997年1月至2002年12月被任命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党委副书记,2003年1月至2004年9月被任命担任四季青乡人大副主席,2004年9月至2006年5月担任四季青镇副职待遇;2006年5月至2008年2月任四季青镇调研员,2008年3月起退休。根据四季青乡党委决定,翟金凤在担任四季青乡党委副书记期间约于2001年11月被乡党委委派兼任远大村党总支书记,主持远大村全面工作,后经远大农工商公司
农工商联合企业是农村的一种基层组织形式,除了管理村集体事务外,还会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远大村即包括村委会、远大农工商公司、党总支三块牌子,一套人员。远大农工商总公司是远大村对外开展经济活动的集体经济组织。远大农工商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系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的二级单位。党总支换届选举于2003年12月24日被任命为该公司党总支书记,直至2007年3月19日。翟金凤在兼任远大农工商公司党总支书记期间负责远大农工商公司全面工作。后经四季青镇党委会决定,翟金凤于2007年3月19日被免去远大农工商公司党总支书记职务。翟金凤自2002年至2007年2月底担任远大村及远大农工商公司党总支书记期间,主持远大村全面工作,对远大村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全面负责,包括蓝靛厂地区拆迁工作、与北京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建设“永泰大酒店”项目(原名为“四季青农业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等工作。2007年3月12日,经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推荐,四季青镇经济合作总社第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由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聘任翟金凤为该公司总政工师。2008年1月,经远大农工商公司党总支会议决定聘请当时为该公司顾问的翟金凤作为远大农工商公司代表进入永泰酒店管理方董事会,负责远大农工商公司与永泰公司合作的该项目工作,对董事会中涉及远大农工商公司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一直到2008年12月。
上述位于北京市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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