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德洪等17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运输毒品等案
6月29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曾德洪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曾德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运输毒品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曾德洪自2017年上半年起,在新化县城通过不断网罗吸毒、贩毒人员,积极寻找毒品货源和资金支持,逐步形成了以曾德洪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刘鹏、刘阳、袁骄、邹陶倩等4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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