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词路径 下载 | 发邮件

首要分子纠集多人逐步形成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有组织的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应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董文涛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重婚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65|L070|S06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0.10.29
  • 【当事人】 董文涛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王希玉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相关文档
案例要旨

  行为人纠集多人逐步形成以其为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有组织的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案例正文

董文涛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重婚案


  下午,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董文涛等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董文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7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使用帮助|网站地图|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5 人民法院出版社版权所有

网络视听许可证0108283号  京ICP备11020318号-2

二维码扫描二维码手机访问
发送邮件
文件下载
确定 取消

注意:下载异常请查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