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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分子纠集多人逐步形成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有组织的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一系列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应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王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赌博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72|L070|S075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0.09.28
  • 【当事人】 王平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刘洋(人民法院报)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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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要旨

  行为人依托公司纠集多人逐步形成以其为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有组织的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一系列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案例正文

王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赌博案


  9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潜逃国外近十八年的“黑老大”王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万元。
  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前后,王平依托其注册成立的“王氏房地产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渝中区八一路等地经营的家用电器门店、在菜园坝经营的成渝线客运业务,纠集了舒本忠、张忠富、涂信福、李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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