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讨高利贷,通过采取软暴力、暴力手段对多位债务人进行恐吓,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何某吉等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65|L070|S06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0.04.30
  • 【当事人】 何某吉;蒲某基;何某毫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崔善红(人民法院报)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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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要旨

  行为人在当地从事高利放贷,不断纠集多人形成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社会不特定多人非法放高利贷,为追讨债务,多次采取软暴力、暴力手段对多位债务人进行恐吓,情节恶劣的,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案例正文

何某吉等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案


  今天,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对以何某吉为首的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首要分子何某吉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被告人何某吉在海口地区从事高利放贷,先后招募蒲某基、何某毫、郭某科等人帮助其放贷并进行催收。2017年,何某吉以何某毫名义成立海南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此为纽带,组织指挥团伙成员大肆从事高利放贷并实施暴力讨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于2016年至2017年间进一步将业务拓展到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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