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通过有组织的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应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杨武学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司印章、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贩卖毒品、职务侵占、非法占用农用地、妨害作证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65|L070|S06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渭南县)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0.06.30
  • 【当事人】 杨武学;王卓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张娅(人民法院报)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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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要旨

  行为人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以其为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有组织的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案例正文

杨武学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司印章、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贩卖毒品、职务侵占、非法占用农用地、妨害作证案


  案情

  临渭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武学曾因贩卖毒品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获刑。2004年出狱后,杨武学与孙正新、王卓等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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