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企业并购领域针对上市民营企业的虚假诉讼型诈骗过程中,检察机关以保护民营经济为宗旨,通过数字化办案,为民营企业主持公道,避免企业遭受财产损失
————周某等人虚假诉讼诈骗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50|L050|S05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1.01.21
  • 【当事人】 周某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欺诈行为,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且数额较大,......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检察机关在办理企业并购领域针对上市民营企业的虚假诉讼型诈骗过程中,以保护民营经济为宗旨,细致分析,精准研判,通过数字化办案,为民营企业主持公道,避免企业遭受财产损失。检察机关运用数字化办案方式、证据审查方法、追赃挽损途径,为检察机关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工作指引,同时通过公开审查,为民营企业反映诉求、化解纠纷提供了畅通的渠道。

案例正文

周某等人虚假诉讼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周某,女,原系杭州H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又系杭州J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2年4月,浙江R集团出资1200余万元向周某收购H公司股份(含商会大厦房产),并签订并购协议约定H公司对J公司的债务由周某负责偿还。2013年至2015年期间,周某指使J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某、曹某某等人通过虚增借款、虚增交易环节、归还金额不入账等方式,制造H公司欠J公司巨额债务的假象,利用虚假债权起诉R集团。周某还通过伪造证据,制造H公司在被收购前已将商会大厦房产转让给胡某某的假象,指使胡某某起诉R集团,诉讼金额共计2100余万元。R集团民事诉讼败诉,截至案发,已被法院执行700余万元。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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