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电信网络集团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首要分子刘戈亮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其余四名主犯杜恩龙、吴舒云、方红豫、吴湛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至2019年2月,刘戈亮等人注册成立了广州恒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恒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投顾技术研究院等公司,在广州市天河区设立办公地点(后期为逃避司法打击,在马来西亚设立海外事业部),招募员工组成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自行非法搭建虚假期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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