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网上开庭方式,依法公开宣判公诉机关指控万鑫、杨群等27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一案,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该案主犯万鑫、杨群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二年,并处罚金各3000万元,其余25名被告人则被分别判处八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刑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万鑫在广州先后设立投资、信息技术公司,2015年底,又在香港注册设立金殿环球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与其妻杨群,共同控制、管理上述三家公司。之后,万鑫、杨群及其控制的三家公司在未取得我国期货业务资质,也未取得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质的情况下,购买交易软件、租用服务器、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签订支付服务协议、使用购入的ODS外盘交易数据,搭建了与外盘并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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