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经营危险化学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成某非法经营案

中国审判评级评分:Z065|L070|S060
  • 【案由】
  • 【文书类别】
  • 【审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 【审理程序】
  • 【审判长】
  • 【裁判时间】2020.03.17
  • 【当事人】 成某
  • 【代理律所】
  • 【公诉机关】
  • 【关键词】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经营犯罪行为,情节严......
  • 【案例编辑人】
  • 【案例供稿人】
  • 【案例撰稿人】陈卫锋
  • 【案例来源】
  • 【案号】
  • 【审理法院所在地】
  • 【审判员】
  • 【书记员】
  • 【裁判结果】
  • 【案件情节】
  • 【代理人】
  • 【辩护人】
  • 【公诉人】
  • 【法条依据】
案例要旨

  行为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资质的情况下,未经许可通过网络经营危险化学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案例正文

成某非法经营案

  今天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开庭方式先后对被告人黄某涉嫌诈骗案、被告人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两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疫情期间,各类防疫物资变得十分紧俏,一些不法分子看中这个“商机”,企图获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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