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某等7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买卖枪支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今天上午,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索某等7名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买卖枪支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索某等3名被告人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八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旦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判决5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赔偿国家损失共计24万元,并公开向社会公众道歉。
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索某等7人按照前期分工,先后在琼结县境内非法围捕杀害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麝8只,并明知马麝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仍进行售卖牟取非法利益。
审理情况
法院审理后认为,索某等4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共同实施非法猎捕杀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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